发布时间:2010-04-01浏览次数:210
3月22日,院工会为交纳四金的专职教职工共计96人办理了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B类)(续保),保期一年。其中50%由学院工会支付,50%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