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会员福利保障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9-12-30浏览次数:16

1.工会会员节假日福利(人事处统一发放的各类福利除外)

1)端午节发放价值100元的实物福利;

2)中秋节发放价值200元的实物福利;

3)三八妇女节发放人均100元(女教职工会员)的活动经费;

4)六一儿童节发放人均50元(14周岁以下儿童)的活动经费。

2.生日祝贺

  生日祝贺礼:工会会员每年发放价值100元的实物福利(含生日小礼物或蛋糕券等);

  集体生日贺礼:符合逢五逢十过集体生日的工会会员,发放价值100元的实物福利。

3.体检与附加保险

   原则上入校满三年的工会会员每年参加一次,人均标准500元左右(原单位安排体检的会员参加原单位的体检);

   每年为交四金的工会会员购买在职教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保险(费用由学院和个人各承担50%);

   每年为工会会员购买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障保险(费用由学院和个人各承担50%)。

4.其他

1)工会会员结婚贺礼:发放200元的实物;

2)工会会员生育贺礼:发放100元的实物;

3)工会会员本人患病住院探望:200元现金或实物;

4)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办理丧事(指父、母、配偶、子女): 100元慰问费(购买花圈);

5)暑假期间在校工作的工会会员,发放清凉物品:50元的实物。

凡涉及其他类中的五项,由学院工会统一购置慰问品,慰问金的支出是由参与慰问的工会委员,报告需要慰问人理由后,由工会研究决定从工会财务办理支付手续,经办人签字,工会负责人签字。

5、疗休养

原则上入校满三年的工会会员每四年可参加一次,学院承担每人3200元疗休养费用,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对于不参加学院组织疗休养的会员,不再另行安排,学院不给予疗休养补贴。

 

工会经费的来源: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学校行政的拨款补助、上级工会下拨和奖励的经费。

学院工会将按照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要求,收好、管好、用好学院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本规定自二O0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并由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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